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

【禁闻】胡佳 路青上书人大 批克格勃条款

【禁闻】胡佳 路青上书人大 批克格勃条款

【新唐人2011年10月1日讯】刚刚出狱不久的著名维权人士胡佳,以及北京艺术家艾未
未的妻子路青,写信上书全国人大,批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有关监视居住、
拘留和逮捕的新条款,称之为�克格勃条款�,应当删除。维权律师一致谴责中共企图
把强迫失踪、秘密关押合法化。

备受关注的�刑诉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9月30号是最后一天。在征集意
见的一个月中,前所未有的遭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质疑、反弹和炮轰。

《新京报》、《千龙网》、甚至《环球网》等国内众多媒体,也报导各界担忧�通知可
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导致�秘密拘捕�泛滥成灾、法制倒退。

到9月30号,已有8万左右的各界民众在�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网站上,提
交了意见书。还有很多人向人大写信反对恶法。

莫少平(北京维权律师):�在修订的99条所谓修改的草案里面,它公权力的扩张力度远
远大于对私权的保护力度。比如说,对大家都比较关注的监视居住这个权力,它实际上
是把强迫失踪和秘密关押合法化了。�

根据新条款,经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某些嫌疑人的监视居住可以不是在当事人的住
所,还可以不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地点通知家属,最长期限达半年。所涉罪名包括涉嫌
危害国家安全罪、重大贿赂罪等。

被强迫失踪81天的艺术家艾未未的妻子路青,28号致信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出,修正
案使监视居住变成了秘密关押,公然违反宪法,这是中国法制的倒退,是人权的恶化。

北京维权人士胡佳29号也向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上书。2008年,他被当局以�煽动颠覆
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今年6月刚刑满出狱。

胡佳:�我在06年的时候也曾经秘密失踪过41天,就是被失踪过41天,而且就因为那一
场,出来以后我得了肝硬化。那么,我知道秘密的抓捕、秘密的关押完完全全是一种黑
暗的、专制的、封建锦衣卫式的、法西斯秘密警察的做法,所以我们必须要站出来反
对。�

胡佳表示,将嫌疑人拘禁在秘密地点,对当事人及其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是一种痛苦的
煎熬,这对法律未定罪的嫌疑人和无辜家属均属丧失基本人道。

他指出,此类�克格勃�秘密警察式的红色恐怖手段,并非仅在他身上实施过,而是针
对很多维权律师、异见人士、艺术家、上访者、政治犯家属都采用过。

胡佳:�它现在之所以加入这个秘密的抓捕这些方面,它的目地是打包在'危害国家安
全罪'里面那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因为那个是真正在中国压制言论自由的最锋利
的一把利剑。艾未未、陈光诚、滕彪、江天勇他们都是这种失踪的状态,很长时间不告
诉家属。�

胡佳指出,如果人大通过新条款,将助纣为虐,使司法滥权更有恃无恐,法制进程发生
倒退。他呼吁修正案删除这些条款。

《经济观察网》发表资深刑辩律师张培鸿的文章,题为�刑诉法修改草案是警察系统的
全面胜利�。设在香港的�对话�人权组织指出,如果这样修改刑事法的话,�被失踪
�的事件将越来越多。

在8月30号第一个�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联合国强迫失踪问题工作组发表声明指
出,强制失踪是违反《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犯罪行为,不论是用来进
行反恐行动、对抗有组织犯罪或镇压民众要求民主、言论和宗教自由的抗争,都应当接
受调查、起诉和惩罚。

国内网民反对恶法的呼声不断,天涯社区《法律论坛》的网友呼吁:�为了我们子孙不
再生活在公安治国的社会里,请关注刑事诉讼法修改!�

胡佳指出,�克格勃条款�随时可能把恐怖降临在每一个人身上,他呼吁每一位有良知
的中国公民都站出来反对,促使当局三思而行,不要让目前仍然�被失踪�的北京维权
律师高智晟那样的事情一再重演。

新唐人记者林莉、李元翰、萧宇采访报导 2011-10-01
04:54:04http://www.ntdtv.com/xtr/gb/2011/10/01/a596505.html.-【禁闻】胡佳-路
青上书人大-批克格勃条款.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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