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

【禁闻】洛阳性奴案也成“国家机密”?

【禁闻】洛阳性奴案也成"国家机密"?

【新唐人2011年9月26日讯】最近,大陆媒体曝光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案子,一名河南洛
阳技术监督局职工,在地窖囚禁6名女子做为性奴,并将其中两人杀死。但报导这篇�
性奴案�文章的记者,却被指责为�侵犯国家机密�。请看报导。

《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披露,河南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自
己购买的一个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子关进地洞,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进行
人身侵害,并组织她们卖淫赚钱。

这6名女子,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将近两年、最短的也有两个月。其间,李浩还残忍的将
两名不服�管理�的女子杀害。

据了解,李浩现年34岁,是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经作为消防兵在部队服役。报导
说,李浩的妻子对�性奴案�并不知情,他们的孩子才刚刚一岁。

就在民众对李浩的惊人恶行进行声讨时,在洛阳酒店入住的纪许光,却被两名自称来自
洛阳市委的男子指责�侵犯国家机密�,并一再质问�谁给你的新闻线索?�。纪许光
担心��被失踪�,立即通过微博�预警�,引起网民和媒体极大关注。

网友质疑:�不法干部养性奴,这算哪门子国家机密?�

《新京报》文章指出,按理说,李浩被捕后,当地政府最该做的事就是:严惩犯罪嫌疑
人,告知公众真相。但洛阳当局却将李浩案列为�国家机密�,真让人疑惑:这算什么
�国家机密�?

网络记者周曙光:�今天我看到,有句话是说:'国家机密是个筐,什么都可以朝里面
装。'就是说,每个小小的官员都可以号称代表'国家机密',代表国家的时候,就证明
这个'国家机密'已经不算是'机密'了。�

李浩囚禁性奴长达两年,多名在夜总会等场所工作的女子相继失踪,直到9月初,李浩
带一名女子外出卖淫,女子趁机逃脱报警,才使李浩落网。但洛阳当局随后把这一案件
列为保密,不对民众公布。《南都》记者纪许光也是在报导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被害案
的时候,偶然得知这起�性奴案�。

纪许光披露,�性奴案�在洛阳市的保密程度很高,在洛阳市8名副局长中,只有少数
几人被指定�可以接触案件核心�。案卷的移交都由专人负责。洛阳警方正在内部排
查,到底是谁�露了�性奴案�。

洛阳路律师:�这个只是个新闻监督,作为新闻记者来说,他有他自己的职业道德。发
现这样的事,他有义务来报导,这是新闻监督的一部分,根本不涉及到什么'国家机密
'的问题。�

路律师还谈到,对于一般案件,有侦查秘密一说,但绝不是�国家秘密�,而这个�性
奴案�也不存在侦查秘密。

路律师:�人逮起来,然后事情公安机关已经查清楚了,没有影响到你这个案件、或者
是串供呀,或者多个犯罪嫌疑人,一报导,其他犯罪嫌疑人看到这个消息,望风而
逃,这个还有点说法。他就一个人单独犯罪。�

网络人士�菁菁远山�质疑,各级官员�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在所谓�国
家机密�的幌子下,有多少真相被隐藏,又有多少的罪恶被掩埋?

在此之前,3年里获4次升迁、29岁就升任河北馆陶县代县长的闫宁,被民众怀疑背景不
单纯。对于这位县长的简历,当地政府人员宣称那是�机密�,不便公开。

新唐人记者陈汉、李谦、葛雷采访报导。2011-09-26
06:18:06http://www.ntdtv.com/xtr/gb/2011/09/26/a593921.html.-【禁闻】洛阳性
奴案也成"国家机密"?.html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