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

写给福建漳州市“六一零”和国保人员的信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六一零"吴两同、漳州市公安局局长林明良及分管国保的副局长黄跃欣:

据知情人士透露,七月二十六日早上七点多,一位五十岁左右的女性法轮功学员在芗城区金峰农贸市场被警察绑架到芗城区公安分局。

无论这位法轮功学员是谁,其背后都有一个家庭,亲人正在盼望着她回家。如果此人干坏事被抓,那是罪有应得。但据说她是在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她的行为是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是应受宪法保护的。

其实你们执法人员非常明白,法轮功学员散发真相材料,从根本上讲没有犯法,因为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就是在中国的法律上也找不到可以任意抓捕法轮功学员的理由。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佛法,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修炼人没有敌人,我们只是在讲述真相,制止迫害。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愿看到善良的人遭受绑架、关押,甚至种种迫害。

古人言:"人在做,天在看","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神最看重的就是人的这颗"心",一个人无论做了多少坏事,只要他的善心一起,神都会救度他的。

人在这个世间上并不是独立的,我们做的好事、坏事不仅关系到自己,也会关系到许许多多的人,包括我们的长辈和晚辈。我们很孝敬父母,希望他们安度晚年;我们省吃俭用,想多留点钱财给心爱的子女。但是我们告诉你:善待佛门弟子,功德无量!我们的长辈即使在九泉之下也会有个安心的好去处,我们的子女也会因为父母的功德而好运连连。

当然了,迫害佛门弟子,那一切都是反过来了。这是道理,不是吓唬,更没有诅咒。炼功人希望全天下的人都好。

希望你们做出明智的选择,尽早让那个法轮功学员回家与亲人团聚。

真诚的法轮功学员

办公室 手机 住宅
六一零 吴两同: 0596-2052615 13328819168 0596-2606018(宅)
国保支队(已换人姓名不详) 0596-2622221
政委 庄龙旺 0596-2622231 13906960329 0596-2688378(宅)

黄跃欣
黄跃欣
林明良
林明良

吴两同
吴两同


发稿:2012年07月30日  更新:2012年07月30日 00: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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